根据《河南省许昌市2011年公开选拔高层次人才公告》,现将报名信息相关填写内容说明如下:
一、个人基本信息
“姓名”栏中应填写户籍登记所使用的姓名。少数民族报名人员的姓名用字要固定,不能用同音字代替。
“出生年月”按照本人身份证和干部档案所登记时间填写。身份证与干部档案登记时间不一致的以干部档案原始登记为准(格式如:1983.04,其它涉及时间的栏目统一按此格式填写)。
“籍贯”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,要填写省、市或县的名称,如“河南许昌”、“河南长葛”等;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,如“上海”、“重庆”等;市辖的区只填到市,如籍贯为许昌市魏都区,则填为“河南许昌”。
“民族”填写格式为“×族”,如“汉族”、“维吾尔族”等。
“职级”栏按照组织或人事部门明确的现任级别填写。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参照相应级别填写。
二、学历学位信息
从高中(中专)开始逐条填写学习经历,据实填写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和学士(含)以上学位,在读尚未获得学历学位的信息不予填写。
“学习经历起止时间”的填写须与相关学历、学位登记文件中的记载时间一致。“学位”栏要按照学位证上名称规范填写,如“法学硕士”、“文学学士”等,未尽项目可在“补充说明”中以文字表述。
格式如:
1997.09-2000.07 某某市某某高中学习
2000.09-2004.07 某某大学某某专业学习,全日制,本科,工学学士
2004.09-2007.07 某某大学某某专业学习,非全日制,在职研究生,公共
管理硕士
三、工作经历信息
从参加工作时填起,在时间上要做到前后衔接,不得空断。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。对副科级(含)以上职务任职经历,应在相应简历段中逐级注明任职时间;参加过3个月以上的培训,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以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,均应在本简历段后注明;如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,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注明。毕业后未就业的,工作简历内容填写“无”。
格式如:
2002.07-2004.05 某某县某某局工作 科员
2004.05-2010.04 某某单位工作,2005.05任副科级,2007.06任正科级(其
间:2006.09—2009.07,某某院校某某专业在职学习)
2010.04- 某某单位工作,任副局长
四、专业技术职务
“专业技术职务”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初级、中级、副高级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五、个人奖惩情况
填写受省、部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;受处分的,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,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。
六、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
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、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。已去世的,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。
格式如:
父亲 某某某 1965.09出生 中共党员 某某市某某公司 副总经理
母亲 某某某 1965.09出生 民主党派 某某市某某公司 科长
妻子 某某某 1985.09出生 群 众 某某市某某公司 职员
七、其他要求
上传照片应使用单色背景、正面、免冠近期证件照,JPG格式,文件的扩展名为“jpg”,文件大小20KB以下,宽约114象素,高约156象素,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,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。
考生应通过图像处理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,使其符合要求。
报名信息要尽量填写完善,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。